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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居住证是商洛市公安机关为居住在商洛市行政区域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发放的一种证明居住资格的证件。持有商洛居住证的人员可以享受以下多项福利和便利:
1. "就业服务":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在商洛市参加就业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2. "社会保险":持证人可以在商洛市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享有相应的福利待遇。
3. "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住房补贴等政策。
4. "子女教育":持有居住证的人员的子女可以在商洛市接受义务教育,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入学待遇。
5. "公共文化服务":持证人可以享受商洛市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如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场所的免费或优惠服务。
6. "公共卫生服务":持证人可以享受商洛市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
7. "法律援助":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8. "交通出行":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享受商洛市公共交通的优惠政策。
9. "其他公共服务":如办理户籍迁移、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申领等业务时,持证人可以享受便利。
10. "荣誉奖励":对在商洛市表现突出的持证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 -
居住证将带来哪些便利?
1.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享受以下基本公共服务:
(1)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
(2)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6)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
(7)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8)依法享受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9)依法享受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10)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11)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12)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2.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享受以下便利:
(1)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3)按照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4)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5)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国家规定的其它便利;
(7)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便利。
3.居住证持有人为监护人的,随其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受办学规模限制不能接收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的学校。
4.居住证持有人符合本市居住地户口迁移政策的,可以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延伸阅读:
商洛市居住证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学籍卡、学生证以及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注意事项:
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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